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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质量评估质控标准品询价公告
来源: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日期:2026-08-19 09:26 预览: 属于:通知公告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编号:XZCDC20260801
项目名称: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实验室质量评估质控标准品项目。
采购方式:比选。
预算金额:7万元(人民币)。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
  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  2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、生产(经营)许可证、相关安全资质证明等。

三、项目需求

10种细菌性病原荧光 PCR 检测的质控标准品测试,包括肺炎支原体、A 族链球菌、百日咳鲍特菌、肺炎克雷伯菌、脑膜炎奈瑟菌、军团菌、隐球菌、沙门菌、志贺菌、弯曲菌共计 10 种。

为保证质控质量,质控标准品的技术参数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
1)每种病原菌的质控标准品包括灭活病原和病原核酸两种类型,主要用于测试灵敏度和特异性,测试体系包括至少 3 支不同浓度的灭活病原标准品(浓度分别是 1000Copies/mL2000 Copies/mL10000 Copies/mL)、至少3 支不同浓度的病原核酸标准品(500 Copies/mL1000Copies/mL5000 Copies/mL)。

2)质控标准品是液体状态(直接使用状态),避免使用前再配置导致的计量误差。

3)采用数字 PCR 方法进行量值确定。定值引入不确定度≤10%,均匀性引入不确定度≤8%,长稳引入的不确定度≤15%,扩展不确定度≤25%。量值结果需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。

4)原材料真实且可溯源:灭活病原质控品的原料为真实灭活病原,出发菌毒株需具备省级或以上疾控中心来源证明。核酸质控品如果是真实病原制备,出发菌毒株需具备省级或以上疾控中心来源证明;如果是通过生物工程学方法研制的核酸质控品,应提供完整的研制技术路线并经过国家级疾控中心验证。

5)出发菌毒株原料应在具备满足国家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内制备。

6)质控标准品应具备国家级权威机构认证编号。

四、响应文件提交

提交时间:2026819日至20268251730分(北京时间)。

提交方式:投标人需将询价单(询价单模板见附件)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(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)投递至徐州市泉山区二环西路1421号楼101办公室。

五、开启
  时间:20268261000分(北京时间)。
  地点:徐州市泉山区二环西路142号。
六、公告期限
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七、其他补充事宜
  无。
八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  投标要求咨询:吴老师,0516-85956776

附件: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询价单.doc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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